根据工作需要,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决定以劳务派遣的方式,面向社会招聘司法辅助人员6名,辅警3名(男性2名,女性1名)。
一、岗位性质
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,不占编制,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振兴区人民法院从事相关辅助性工作,用人单位具体负责日常管理与考核。
二、招聘原则
1、公开招聘原则
2、公平竞争原则
3、择优录用原则
三、招聘岗位
(一)司法辅助岗位
1、拥护宪法和法律,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,热爱法院工作,服从组织安排;
2、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;
3、年龄35周岁以下(以公告发布之日开始起算年龄截止日期);
4、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和办公软件,打字速度每分钟90字以上,正确率不低于90%;
5、法律类专业或从事过法律工作优先;
6、工作认真细致、踏实肯干、为人正派、身体健康。
(二)辅警岗位
1、拥护宪法和法律,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,热爱法院工作,服从组织安排;
2、男性身高175cm以上,女性身高165cm以上;
3、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;
4、年龄35周岁以下(以公告发布之日开始起算年龄截止日期);
5、工作细致、踏实肯干、身体健康;
6、退伍军人或警校毕业生优先;
7、符合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基本体能训练大纲标准。
四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接收报名
1、曾受过刑事处罚、治安处罚的人员;
2、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;
3、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;
4、违反社会公德、职业道德,造成不良影响的;
5、其他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情形。
五、报名须知
1、报名截止时间:2023年11月10日。
2、报名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、学历证书,近期免冠1寸彩照1张,到振兴区法院政治部(416室)报名
3、参加统一招聘考试,考试时间、方式及地点另行通知。
4、根据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接收人选,组织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后派遣至振兴区法院工作。
5、应聘人员报名后,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,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或相关手续等招聘环节的,视为放弃应聘资格。
6、咨询电话:2277070